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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寫過一篇「就是它!這本BL不能不推薦-戰慄情人不設防」,是至目前為止本站點閱率最高(?XP)的論文(?XD)。

然凡事有白就有黑,有樂便有哀,事情不會只有一個面向。於是看著這歡樂的一篇,我有感而發,決定寫下這篇文的對照組(?XP),即是:

「就是它!在一個錯誤的年代愛上你,是我痛苦的開始-戰慄情人不設防」。

===內文不短無病呻吟請慎入分隔線謝謝===

 

 

首先,抱歉,這不是關於GD的同人文,是我一直很想寫的……我在GD同人界混了這些年來的心路歷程(?XP)~(註:本文已在個人噗浪上傳過,此為潤飾微調稿。)

 

我一直認為,我在一個很美好的年代愛上GD,還有愛上你,我的小夜……但卻是我痛苦的開始~XP

 

天音:喂!茶!乾脆去扶牆好了,妳在寫小說嗎?(狂毆茶飛)

 

那年我十七歲,熱戀著GD,但澎湖這座島上,找不到同好~XP

當時我的同學好友們可以接受BL的,都覺得GD不是他們的菜,是以我很孤單的愛著GD……

 

那個年代的網路,是電話播接的時代~(矮油,到底還有沒有人記得電話播接網路是怎麼一回事?就是開網頁超慢,像在打長途電話,每秒都要算錢。不想收到電話費帳單時被爸媽打屁股,就要一秒一秒控制到底上了多久的網。還有上網的時候,電話就不能打了。)抱歉,跑題了。

 

總之就算是在網路上,也找不到同好。(沒時間可以找啊!因為每秒都是錢啊啊~<囧>)所以就自己一個人愛著GD,直到念專科。

 

和高職時一樣,專科的同學好友們可以接受BL的,也都覺得GD不是她們的菜。

 

這時專科的電腦教室可以上網,我開始用學校的資源找同好~(抱歉,這是錯誤的行為,好孩子不要學啊啊~<囧>)

於是我在網路上遇到了一位很棒的大姊:綾。她用自己的時間,做了當時全臺灣唯一的GD同好網站。

 

那個年代還沒有論壇或是家族這種可以現成套用的網站,而是得自己用心神去編輯網頁上傳,用很多頁面來豐富站體內容。

 

她是很偉大的姊姊。

然後因為崇拜她(?XD)對GD的熱情,為了見她一面,我在暑假去臺中時殺上臺北和她在CWT認親~(依現在的觀點來說,我真是個不懂保護自己的笨蛋啊啊~<囧>,怎麼可以為了見網友就衝動赴約!)

 

當然,這也不算衝動。我在網路上認識她後,在BBS上她的個人網頁和她聊天,聊了一年以上。然後我知道了有CWT和同人誌以及角色扮演等文化。

我喜歡她的文,她看中我的圖。之後她邀我一起做同人誌,我便決定要去臺北找她。

 

我們一起在GD的世界玩的不亦樂乎,經由她,我認識了很多GD的同好(其實也沒很多,大概六個~XP)。

 

與綾大概相處(?)了三年的時間,非常快樂。雖然臺北澎湖二地聯繫的很辛苦,但非常美好,讓我誤以為這段情誼會永遠持續下去。

 

然後「家族」這種現成社團網站出現了~自己做網頁很辛苦,有現成套用的就方便了。

於是綾去弄了一個家族站來玩,停掉了自己的站。

其實我在當時就應該發現,綾對GD已經沒火花了。但當時的我裝做不知道,直到現在才承認~>。<

 

那是全臺灣唯二(吧?)的GD同好社團網站之一。站裡登錄有上百名同好,但幾乎沒東西。

綾表示她忙於工作,問我要不要接站?我太樂意了!我對GD有滿滿的愛啊!然後我接下這個站,開始痛苦的活埋自己……XP|||

 

只能說,每個人對戀愛(?)的定義不同,有的人可以追求一個又一個戀情,但我沒辦法。

愛著GD的感覺就是那樣,我一直埋在……可以算是執著裡吧。所以當我的愛得不到回報時,超級痛苦!<囧>

 

管理這個站時,我自己畫圖、寫問候的短文,按三節(?)+生日,定期mail給那上百名的同好。

為了推廣GD,我自己寫文、畫圖,編輯成類似廣告傳單的東西,mail給他們,吸引他們來這個GD社團衝人氣。

 

那種感覺很痛苦,我完全是在一頭熱。

 

我做了很多努力寫文畫圖找人聊天宣傳,但我的站只有同好會員數增加了。(依現在的流行用語來說就是)我自己種的糧自己吃,也許看到的人也會分去吃,但幾乎沒人在吃了我種的糧之後回應我:我也喜歡GD,或者是其他。

 

那個站我做了快二年吧,結果是身心俱疲:我在唱獨角戲。

 

大概也就是在這時,我認清了我和綾早在她將站交給我時,也等於是在告訴我,她愛上別人(SD娃娃)了,不會再回來(GD)。

 

我那時不懂,友情也是這樣的。我該讓想離開的人離開,而不是抓住他們讓自己痛苦。

記得當時我超痛苦,覺得自己一定是努力的方向不對,才會為了GD這麼傷心疲憊,又得不到回應。

 

當時我很絕望,便問有人要接站嗎?我熬不下去了。

那時站上有個熱情的小妹妹(大概只有她還會偶而在站上探頭),熱烈的表示要接站。

我想:讓她做吧,希望她的能力比我好,可以像綾那樣再創一個熱鬧的GD同好站。

 

交接給她後,我離開那裡,但還是會定期去站上逛逛。

但很快的我發現,我真是個做白工的傻瓜:那個妹妹好像撐不到半年就消失了。

接著那個站也跟著日新月異的網路世界而消失。

 

在茫然的空白了好一段時間後,GDSS出現了,湖泥和菇來邀我加入這個社團論壇,讓我渡過了三年非常美好的時光。

 

這個站超熱鬧,好像全臺灣的GD同好都浮出水面了。

那三年我的GD圖文產量爆表(?XD),湖泥和菇有一大堆關於活絡社團的好主意,而我拼命的寫文、畫圖和大家同樂,真是快樂到現在想起來都會流淚(有沒有看到我在哭了?)

 

小T的西橋文最棒了,小金是文風超讚,我們一直吵菇和凱爾要她們出全漫本的GD同人誌,想知道最新的GD資訊就看飄月了,我是主打冷CP夜潤圖文還有GDCP全制霸小說only本創作。

 

那之後,我們走入社會的入社會,走入家庭的入家庭,GDSS也隨著GD一直不完結,慢慢的冷卻了。

我記得在GD二十八集的時候,某人告訴我:GD已經食之無味,棄之可惜了。啊啊啊,我超傷心的~<囧>

然後我一直在等,等GD完結。結果等到現在GD五十集了,還不知完結在哪裡~<囧>

 

2008年,只剩我和飄月在CWT上擺GD同人誌時,我差不多理解我該正視GDSS走入回憶了。

是以我開始將精神從GD抽離,試著不要執著的愛著小夜,嘗試去愛別人。

於是我喜歡上「思龍」,他是韓國古裝劇「朱蒙」裡一個連男四都排不上的配角。

他是個雙性人,心理狀態傾向女性,是既傲又嬌的美人(?XD),我便為他寫了「生命的盡頭」,著迷飾演他的演員迷到差點要去韓國追星~XD

 

喜歡思龍是段愉快的時光,現在想起來感覺像是回憶和平分手的前男友(?XP)一樣,很懷念也甜蜜,但是沒痛苦。

快樂,沒痛苦。是以我明白我沒愛上思龍,我只是喜歡他而已~(遠目)

 

接著我一邊等GD完結,一邊試著去喜歡別人,一邊寫自己的小說。然後我摔傷脊椎,不能再工作,覺得很想死。

三年後,茶爸被該死的人渣撞瞎了,我便正式決定回澎湖定居照顧茶爸。

 

這時我終於覺悟,我對小夜的感情就是愛啊!因為小夜讓我好痛苦!我沒辦法像愛小夜那樣去愛別人,好痛苦!<囧>

 

天音:茶,那是因為妳太閒了!不工作、不營生、又不走入家庭、也不生小孩,當然有時間在那裡哀妳只愛岸谷料理長很痛苦。要是妳連下一餐飯在哪裡都不知道,我看妳還會不會為了一個漫畫的虛構人物痛苦!

茶:……(>。<~被天音一語中的)

 

於是在我覺悟我痛苦的愛著小夜無法結束時,我豁然開朗了:

 

愛是什麼?愛就是「自High」。沒人和你一起high,你就痛苦揪結嗎?不必那樣,自high也很快樂,因為你愛他啊!

 

愛是什麼?愛就是「勇氣」。因為他會讓你痛苦,你要是愛他,就鼓起勇氣接受這份痛苦。

 

愛是什麼?愛就是「毅力」。明明知道愛他就會痛苦、愛他需要勇氣,但你還是不肯放棄執意要愛他的話,沒毅力就撐不下去。

 

所以愛是自high、勇氣,和毅力。

 

以上,「就是它!在一個錯誤的年代愛上你,是我痛苦的開始-戰慄情人不設防」~與和我一樣心痛的愛著GD又不肯結束的人,共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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